夯实立教之本 汇聚兴教之源

教师是立教之本、兴教之源,强国必先强教,强教必先强师。2015年,黔南在全省率先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,出台“1+7”政策文件,正式启动“县管校聘”管理改革。2021年省“强师工程”实施后,黔南州抢抓机遇,在前期改革基础上纵深推进,州委州政府研究制定《黔南州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“县管校聘”管理改革的意见》,采取更强有力措施统筹教师编制、岗位等资源,推进县域内教育优质均衡,进一步激发学校办学活力。

优化编制管理,推动资源配置从“固定核编”变“动态调整”。

一是强化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教师队伍统筹管理的职能,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,充分赋能放权,建立中小学编制动态调整和统筹使用机制。二是按照“三总量两管理”总体要求,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、岗位、绩效工资等总量内,依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、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,核定学校编制,实行动态调整。2021年以来,黔南州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8400余人次,有效促进了教师资源均衡配置。

优化岗位聘用,推动教师从“学校人”变“系统人”。

“县管校聘”改革制度的实施,有效激活了教师队伍干事创业活力。全面建立岗位管理机制,按照标准分类核定不同类型中小学专业技术高级、中级和初级岗位,并在岗位总量内强化统筹。进一步完善教师召回培训制度和退出机制,对落聘人员实施召回培训,培训结束后仍未能竞聘上岗的实行退出机制,切实增强教师队伍的紧迫感和危机感。

优化职级管理,推动校长从“官衔制”变“职级制”。

建立专业化的校长职务管理制度体系,取消校长行政级别,设立“四类职级”,实行动态管理,在岗评定职级,离岗取消职级。一是充分赋予校长人权、事权和财权,享有对副校长、中层干部的提名聘免权和教职工的聘任权。二是实行校长职级津贴制度,原工资津贴收入不变,新设与校长职级挂钩的职级津贴,体现以岗定薪、优绩优酬,激发校长积极性。